报菜名的梓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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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过路过看一眼美丽新头像


未来的时代谁会相信我的诗
如果它充满了你最高的美德

【双杰】红

*提前给亲友@奚渝 11.10生日的生贺,太太人超好文也超好,祝你生日快乐!
*很拙劣的现代背景杀手设定,拙劣的“白首相知犹按剑”,推荐没什么关系的Bgm:麦浚龙《鹤顶红》
*魏婴小时候没被江枫眠带回去,而是被金光瑶拐走训练成爪牙,后来才去的江家
*破文笔,OOC预警
*感谢阅读

00.
 江澄看着一地的血堆积成通往地狱的河流,垂下手,再次明白自己一无所有。 

 除了掌中冰冷漆黑枪口。

01.
 第一回见魏婴,在某个执行完任务的巷子口,午后。冷雨淅淅沥沥,天与地之间织就一张网,严丝合缝令人无法呼吸,一股青烟袅袅缭绕,充斥着湿漉漉的水汽,避无可避。江澄就站在无人问津小巷口,不去看里边倒了满地尸体,远目望天,色泽从惨白晕染到铁一般灰黑,没半点温度和美。他掏出打火机点一支烟送唇边,从前有人说他牙尖嘴利,带着一双薄唇也形如剑,他从没入耳,用这唇含住烟,动作如与爱人轻飘飘印一个吻一样轻柔。低垂眼眸,睫毛轻轻颤抖,遮住眼中独处时才流露的转瞬柔波。

 魏婴追着线索来时,映入眼帘便是这场景,铁灰色天,血与死尸堆砌成地,两者之间立着那么个江澄,衔一支燃着的烟,火星红得灿烂鲜艳,白茫茫天地间唯独这一点颜色,不是凝固干涸复又被雨水冲刷融化的暗沉的血,也不是洗得发白的旧衫子那样无力的天,就那么独一无二的一点,任雨丝落得喧嚣织成帘幕,仍燔烧叫嚣,没奈何。艳丽如一剂猛毒,蚊子血、朱砂痣。 

 魏婴笑一笑,兜里半包烟浸了水又干掉,干瘪发皱,他摸一根出来,走向那边,皮鞋踏上积水地面,一声声响,许多时候职业杀手看着确实像是斯文败类——

 “借个火。”

 他语气十足佻巧,一双眉眼弯弯,距离街边小混混勾搭美女只差一声口哨。

 那人转过来一对瞳,清透,棕褐虹膜中坠墨色瞳仁,是纯粹的黑,至广之宇宙与至危险之深渊,警告闲人免近。

 他回过浅淡的一勾唇,弧度凉薄,却无笑意。西装裤包裹下笔直而修长双腿换了个姿势交叠,翻手,看也不看甩过来一只打火机。

 魏婴利落接过,手中金属制品凉而滑,未沾染那个人的体温,握在掌心似凝了块冰,打开盖后是冰中蹿出一簇蓝幽幽的引飞蛾自取灭亡的火,隔着火看过去,一切场景似乎一支小夜曲,一帘梦。

 他看见江澄后腰处西服下摆略略被撑起一点,同行的直觉,料想到那支枪该同这个人一样,精致,张狂漂亮。

 地面上集聚的血渐渐地也淌到魏婴脚边上,他毫不在乎,手里夹着悠悠燃着的烟,只是看江澄吞云吐雾,面上笼一层似有若无的轻纱,锐利而警惕的目光从本该柔软的杏目里投出来,似乎看着他,似乎什么也没看在眼里。

 在后来许多纠缠不清的年岁里,魏婴有时也燃一支烟,不送到唇边,只是看着它燃做飞灰,不胜寒处向下鸟瞰迷离的灯火与不夜的城,想到他和江澄如旧时候黑白默片一样的初见,或许堪称惊鸿一瞥。那时犹且相逢不相识,目光交错,两把利刃出鞘交锋,一刹那靠近与远离,各自惦记盘算着几时如何握住枪把,一颗子弹送入对方眉心,赏个痛快一击毙命。

 这习惯一时不慎,保留至今。

02.
 一场死气与冷雨中不愉快邂逅,转过身彼此依然萍水相逢,不是同路人,也许几十年后地狱中再得一个擦肩而过,仅仅如此。不值得铭记于心,也没那么轻描淡写一下子就忘记。

 两柄凝着血痕的杀器,最好相处方式应是两不相干陌生人。

 但偏偏没几日,江枫眠带着个俊挺青年人进门来,说,阿澄,他日后就同你一起。

 江澄拿着块帕子拭匕首,一句“我要是不同意”差一点出口,见了那人一张脸却猝然梗在了喉头,接着咽下去,换了一句,哦,你怎么来了?

 魏婴露出个欢快的笑,像十六七岁少年郎沐浴三九天暖日光,抢着道:我就是来了,你不乐意么?

 又自顾自道,不乐意也由不得你了。

03.
 后来也携手,滔滔巨浪狂风骤雨携手走过,沾着血气息奄奄的唇吻间渡一口呛人辛辣的烟。魏婴清楚记得江澄的蝴蝶骨,人鱼线,他一一抚摸过,手指顺着脊椎往下走,蜻蜓点水,末了绕过一对玲珑腰窝,工艺品一般,属于江澄,一身时刻准备与命运厮杀的不驯骨肉。

 现在他站在天台倚栏杆,面对江澄黑漆漆枪口和通红眼瞳,不急不缓摸出一包烟,夹一支在指间,想点燃,一摸口袋却发现连根火柴也没,江澄没他这么马虎,打火机随身肯定带,但想再借个火,眼下已不适合,只好讪讪收回。

 一抹笑,似有若无勾在他嘴角,江澄最是晓得他,看了这一笑只觉得难过,难过得不得了。魏婴不看他,不知是不是因为不敢,只看楼下车水马龙与传不上楼顶的灯红酒绿胭脂粉味,然后说:我以为你叫我来是为了推我下去,还打算和你说,别想了,你从来都打不过我。

 须臾,那支枪抵上他太阳穴,同想象的一样,冰凉,且微微颤抖,魏婴却觉一块烙铁印过来,滚烫得透。这枪他很熟悉,他见过无数人在一颗子弹下化作亡魂,若这是把剑,该有数不清的厉鬼压着剑尖,淋漓滴血。

 他依然笑,牡丹花下死的念头在脑中转了一转就消散,三分桀骜风流七分有恃无恐,是了,我以为的在你这儿从来算不得数,对不对?

 但只有一样,你无法反驳我。不是我不内疚,由你来确实动不了手。你舍不得杀我。

 江澄的声音隔了一道三途河般传过来,嘶哑,凶狠如野兽,撕扯着他五脏六腑:

 你凭什么。


 再说了些什么,魏婴自己也记不得,也许一向记性糟糕,也许不想记得。 

 脑中仅留下支离破碎的两句:

 师弟,我错了。

 我不求你原谅我。
 
04.
 金光瑶从一群街头流浪儿中捡了他这个狼狈不堪的胜者回去后,同十恶不赦者为伍,踏碎森森白骨,魏婴便再没想过什么善终,即使再被江枫眠认出是故人之子讨了去也一样。只是没想到最终阴差阳错,害了自己的亲人,也是爱人的亲人。

 到如今,若说还有什么念想,并不指望其他的,只是想,要死,那么还是死在江澄手上。

 即使相交多年,上千个日日夜夜朝夕相见,依然交换吻痕同时竖起浑身的刺。魏婴从未怀疑,若他抬枪向江澄,下一秒那把总被细细擦拭保养的尖锐匕首便会没入他的下腹,并撞进那双无波动却清明的眼睛,看着一双乌黑色瞳孔,忘川藏在其中向他这边涌动,从此沉沦,只愿长醉不醒。

 他想,也许再没人记得他来过。

 又想,除了江澄,也确实再不需要谁记得他来过,如此已经好过枯骨无人问。
 

 他于是阖眸,享受拂面寒风,明知等不来,仍静静等着扳机扣动。
 那将予他令人战栗的解脱,以及同那一天一样,淋得透湿的一场氤氲水雾的长梦。

 春秋大梦中,
 仍应有那人指尖一点红。

Fin.

*“随风动,旗挥动,但情没有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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